漳州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依申请
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本委各科室: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漳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工作方案。现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1、委办公室负责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的具体受理工作。
2、委保密员负责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
3、委办公室负责协调网络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4、其它科室负责相关政府信息的审核工作。
二、受理申请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电话咨询记录制度。原则上不接受电话申请。接听人应做好咨询电话的记录,包括来电人姓名、单位、咨询事项、通话时间等。
2、建立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信函(包括传真件)登记制度。凡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信函,经办人员均应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函登记表》上登记并录入电脑,符合申请要求的,进入办理程序。
3、建立网上受理制度。对网上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经办人员必须登记,符合申请要求的,进入办理程序。
4、建立来访申请受理制度。申请人专程来访,能当面答复的当面答复,不能当面答复的,由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确有困难不能填写的,由经办人代为填写,符合申请要求的,进入办理程序。
三、办理程序
经办人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应认真审阅,凡符合申请要求的,均按程序办理。
1、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受理回执。如资料不完备的,向申请人出具《申请补正通知书》,材料补正后再受理。(适用于书面申请)
2、经办人填写《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单》,并提出初步办理意见,将申请表及拟公开的信息复制件(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作综合、概括、解释处理)附后,提交相关科室负责人审核。
3、相关科室提出处理意见,经委保密员保密审查后,提交相关分管领导审核。
4、委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审签后,由经办人根据具体情况填写《告知书》,并按申请人指定的方式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
5、如果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或不属于本单位范围的,经办人商保密员后填写处理意见(告知其查阅方式),报办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审签后答复。
6、如果申o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或者信息不存在,由经办人商保密员填写处理意见(告知并说明理由),报委政府信息公开分管领导审签后答复。
四、收费事项
依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收取在提供信息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本费用。《告知书》应包括收费情况。提供信息时验明缴费凭据。经济确有困难的,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经政府信息公开科负责人审核,可减免收费。数额较大的报分管领导审批。
五、业务用章
拟启用“漳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信息公开专用章”,由委办公室保管,经办分管领导批准后用章。
六、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96-2024519
2、传真号码:0596-2033332
3、网 址:http://zzjmw.zhangzhou.gov.cn/
4、电子邮箱: zzjmwxxgk@163.com
5、通讯地址:漳州市下街片仔癀综合大楼
6、邮政编码:363000
漳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