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落实好5月9日全市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会议的部署,强化属地监管,明确监管单位和责任人,健全监管工作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责任
县级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铸锻、造企业均应明确监管单位、监管责任领导和监管责任人。
二、“双承诺”制度
中频炉熔炼废钢铸、锻造企业向所在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承诺不生产“地条钢”,并与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签订责任书;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向县政府承诺辖区无“地条钢”生产企业。确保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
三、视频监控
使用1吨及以上中频炉(电炉)的企业,从原材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生产全过程高清视频监控,视频监控连续录像保存不少于三个月,产品出厂门录像要配备不间断电源,确保停电时能持续录像。
四、巡查方式和巡查频次
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由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每月组织巡查1次;县级有关部门每半个月至少组织巡查1次;乡镇(街道)政府每周至少组织巡查1次。
五、定期用电核查
县、区政府每月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涉钢和铸、锻造企业用电量、废钢量、产品生产量等数据的关连性核查比对(三宝公司、福欣不锈钢除外)。供电企业要制定涉钢和机械铸、锻造用户供电管理制度,严禁私自向涉钢或机械铸、锻造用户供电,发现涉钢或机械铸、锻造用户电量异常波动,应及时向当地经信部门报告,并指定专人配合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核查涉钢或机械铸、锻造用户用电情况,提供真实准确的企业用电量数据。
六、联席会议
各级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乡镇(街道)每月召开1次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分析本辖区存在的隐患或薄弱环节,部署相应工作。
七、举报制度
县级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要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明确专人负责受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接受社会监督。
八、健全台账
1、监管台账:包括铸、锻造企业基本情况及监管责任表,铸、锻造企业建设和生产设备情况表,铸、锻造企业生产和用电情况表,涉钢及铸、锻造企业巡查表等。
2、企业台账:每天应真实填报包括废钢进出厂台账,生产台账,产品出厂台账,销售台账,用电量台账等。
九、严格落实产业政策
经信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
十、严肃问责
县级政府(管委会)组织检查发现违法生产地条钢企业(窝点)或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到社会“地条钢”举报属实的,应由县级政府(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置。在开展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专项工作中,排查不到位或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
(市产能办联系人:市经信委重工科林毅、罗文印,电话:2306772,传真:2306772,电子邮箱:zzhyglb@163.com)
附件:1、漳州市铸、锻造企业基本情况及监管责任一览表;(点此下载)
2、漳州市铸、锻造企业建设和生产设备情况一览表;(点此下载)
4、漳州市涉钢及铸、锻造企业巡查表。(点此下载)
漳州市工业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代章)
2018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