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经信人〔2018〕391号
委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规定,经委党组研究,同意陈甫同志辞去公职,并免去其投资规划和技术进步科主任科员职务。
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