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市区 (芗城、龙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力设施建设补偿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的通知
漳工信能源〔2019〕266号
芗城区、龙文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国网漳州供电公司:
为落实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领导与市政府领导会谈精神,进一步做好电力设施建设的补偿工作,保障电力设施建设顺利进行,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电力设施建设补偿标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制定《市区(芗城、龙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力设施建设补偿标准方案的指导意见》(详见附件),经提请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该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区(芗城、龙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力设施建设补偿标准方案的指导意见(点此下载)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