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编制。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http:gxj.zhangzhou.gov.cn)下载和市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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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工信局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注点,强化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和管理方式创新,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为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及时、规范、高效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为社会、为我市经济稳定增长与提质增效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条。除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除外,网站更新信息 384条,信息内容涵盖机构介绍、工信动态、工信文件、政策法规、政策解读、人事信息等内容。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明确局办公室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工作机构,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和办理工作,同时配备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落实。局法规和审核审批科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各业务科室根据其职责和采编分工,负责本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做好扶贫政策公开情况。围绕市委市政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通过市工信局官网、闽南日报、漳州电视台、广播电视台等媒体,积极宣传我市对口支援、省内对口扶贫协作等政策。二是推进“双公示双随机”工作。在我局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布《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清单》,同时按照要求及时公布各企业的“双随机”抽查实施情况通报。三是做好重大决策及财政资金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和年度预算、决算信息。各类专项资金项目通过门户网站对外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举办政策宣传月,在漳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官方网站加强政策宣传月活动宣传,并开发设立“中小企业政策宣传月”活动宣传专题及宣传广告,集中展示漳州市中小企业扶持举措、重要扶持政策及热门活动等,吸引企业全面了解我市扶持政策。加强各项工作在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等新媒体的联合互动,实现信息多渠道发布、效果全方位呈现。其中依托 “漳州市工信局”“漳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平台,实现各类政策、活动、融资资讯的全覆盖。
(四)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管理。一是充实栏目内容。对局门户网站所属的各个专题专栏进行不断充实,加强我局相关政策及动态宣传。二是加强内容审核。在网站日常自查的基础上,及时根据市政府日常检查结果通知单和网站日常运维检测分析报告对网站错链、错字等问题进行整改。三是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由专人负责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安全,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同意,确保可公开后发布,杜绝泄密隐患,做到“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四是抓好新媒体建设。“漳州市工信局”公众号从企业和群众的需求出发,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服务升级,宣传各类惠企政策及我市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产品的突出成绩。
(五)进一步完善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要求持续规范完善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设置信息公开网页和专栏,多次进行补充完善,确保符合要求、规范操作。逐一开展检查。指定专人对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在确保网站页面和各栏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力求符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在目录编制上,做到及时、全面、准确,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并按照统一编码规则上网发布。
(六)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充分发挥我局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平台与公众沟通交流的作用,进一步强化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不断提升社会公众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参与度。一是在局门户网站开展民意征集。2020年,通过门户网站的民意征集栏目开展“关于《创建福建省工业旅游精品线路实施细则》的意见征集”、“征求《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改意见”等意见征集。二是在局门户网站开展网上调查。2020年,通过门户网站开展“我省单项冠军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公众网上调查”、“我省“清欠”行动你了解吗?“清欠”进度如何?”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 | 3833092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广度不足;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多样性有待提升;三是专职工作人员偏少,栏目保障能力不足。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保障更新及时主动;加强网站新媒体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建设,在内容发布上贴近群众关心热点;发挥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众便民服务功能,积极开展互动交流;加强培训宣传,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管理和督促检查,形成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