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漳州市促进2024年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十二条措施》(漳发改规〔2024〕1号)有关“推动企业升规进园”“支持举办促销展会”等措施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漳州市财政局于3月7日印发了《漳州市促进2024年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十二条措施涉工信领域政策申报指南》,现就有关申报指南情况解读如下:
一、申报流程及材料
(一)申报流程。各县区工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含辖区内市属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企业是否失信等情况进行审核后,“推动企业升规进园”措施于2024年4月30日前会同财政部门联合正式行文报送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支持举办促销展会”措施分别于2024年3月30日前(申报1-2月补助)、4月30日前(申报3月补助)会同财政部门联合正式行文报送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二)申报材料。详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推动企业升规进园
1.补助对象。以承租或购买方式入驻园区标准化厂房并于一季度内投产的工业企业。
2.补助标准。分别按当年度租金的25%或购买金额的0.5%给予补助,其中,企业一季度内实现升规纳统的,上述补助标准翻倍,单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支持举办促销展会
1.补助对象。参加市外(不含国、境外)展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补助标准。按标准展位费全额补助、特装展位费(不含展台搭建等其他费用)50%补助;对参展人员往返交通费据实予以补助(单家企业单个展会最高不超过5000元),单家企业单个展会补助(含交通补助)最高不超过8万元。
三、其他事项
申报企业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及申报材料,若发现虚报数据情况则取消补助及下年度申报资格。
解读机构: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 读 人:蔡若琦
联系电话:0596-2025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