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文字解读丨2024年度漳州市存量工业用地提质增效若干措施(试行)涉工信领域政策申报指南
2024-04-02 17:00 来源:漳州市工信局

为做好《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存量工业用地提质增效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漳委办发〔2022〕7号)有关政策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于4月1日联合印发了2024年度漳州市存量工业用地提质增效若干措施(试行)涉工信领域政策申报指南,现就申报指南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申报流程及材料

(一)申报流程。按照属地原则,企业向芗城区、龙文区工信部门提出申报,芗城和龙文区组织审定后于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至邮箱:zzjmwdz@163.com)统一报送市工信局投规科和市财政局企业科。

(二)申报材料。详见申报指南。  

二、申报内容及具体要求

补助标准。经审定通过后实施改造,建成高度23.5米及以上或4层及以上厂房的,且总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及以上,对其新增货梯按购买价格的3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时限范围。本次受理的申报项目必须是2022年6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项目,已享受过市级“技改五条”货梯补助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本次补助。

三、相关事项

(一)材料报送。除文件规定需提供的材料外,申报受理单位可根据需要通知企业补充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涉及需要财审或专审的事项,由市工信局组织实施。

(二)资金来源。涉及的奖补资金,均按现行财政体制执行(另有规定的除外)。符合本文件规定同时符合其它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补(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注意事项。申请企业以虚假材料申报材料、发生“一票否决”事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解读机构: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 读 人:产业协调融合科

联系电话:0596-2023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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