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工信局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
| 序号 | 监管事项 | 检查依据 | 本部门及具体责任事项 | 相关部门及具体责任事项 | 检查方式 | 检查对象 | 备注 |
| 1 | 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管理 | 1.《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19〕10号)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接国家2016年本)的通知》(闽政〔2017〕21 号) | 市工信局依照有关规定,按现行管理分工承担有关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管理。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照有关规定,按现行管理分工承担有关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管理。 | 不定期抽查 | 工业、信息化领域投资项目企业 | |
| 2 | 能源管理 | 《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19〕10号) | 市工信局:1.负责相关能源行业管理,组织拟订能源行业规划,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规范能源市场运行秩序,监测分析能源生产、使用情况,提出近期能源综合调控目标,负责电力、煤炭等能源的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与协调。2.负责组织煤、电等重要物资的供需衔接、调度及管道安全管理。 | 市发改委:负责研究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布局和政策措施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能源行业规划与行业政策,审核、转报、安排能源重大项目,协调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统筹负责天然气规划、基础设施建设。 | 不定期抽查 | 供用能源重点企业 | |
| 3 | 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 | 《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漳委办发〔2019〕10号) | 市工信局:1.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有关综合协调和节能行政执法的工作;2.配合做好指导、督促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工作。 | 1.有关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工作由市发改委为主承担;2.有关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为主承担。 | 不定期检查 | 重点用能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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