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工信、发改、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管理部门:
现将省工信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闽工信联函装备〔2024〕647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各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卓越级智能工厂申报主体按照《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编制申报书,于2024年11月22日前完成线上申报。
二、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工信部门会同发改、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管理部门组织属地的项目推荐工作,按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1份),连同纸质版申报书(须与线上填报一致并加盖申报主体公章,一式三份),于2024年11月23日前报送市工信局。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PDF)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报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漳州市工信局装备科张兴国,0596-2306772。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的通知(闽工信联函装备〔2024〕647号)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漳州市数据管理局
2024年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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