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其他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到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漳工信函中小〔2024〕116号

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诏安县、平和县工信局,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科经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闽工信规〔2024〕3号)和《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到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24〕729号)(附件3)要求,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三年,到期组织复核(复核名单见附件2)。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到期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复核,逐家通知、不漏一户。对企业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严格审核把关,逐家提出复核意见,填写复核汇总表(附件1),于2025年5月9日前报送推荐文件,邮寄至中小企业科。

联系人:任德春 曾柯杏,联系方式:2037635,

电子邮箱:zzjmzxqy@163.com。

附件:1.漳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推荐汇总表

2.漳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名单

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到期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24729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