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做好《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鼓励企业入园进区增产增效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漳工信规〔2023〕1号)有关政策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于7月11日联合印发了《2025年度漳州市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奖补政策申报指南》(漳工信产业〔2025〕119号),现就申报指南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二、基本要求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原则,由申报对象自主申报、受理部门(详见附件1)审核,市工信局负责汇总,财政部门负责监督和兑现。
(二)申报企业为注册地在漳州辖区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此外,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各地均应参照出台具体申报办法,并将兑现落实情况于每年年底前报送市工信局、财政局。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流程。按照属地原则,企业向所在地受理部门申报,由受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审核后,按照流程进行公示,于7月30日前报送市级受理部门。市级受理部门(科室)负责审核芗城区、龙文区申报项目,并于8月30日前将书面审核情况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至邮箱:zzcyyjs@163.com)统一报送至市工信局产融科和市财政局企业科。联系人:市工信局产融科戴淋津,电话:2050814,市财政局企业科沈晨祎,电话:2021135。
(二)时限范围:本次受理的申报项目必须是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
(三)申报材料。企业除提交具体奖励事项的申报材料外,均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1.兑现奖励申报表(见附件2);2.申报事项的书面说明;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4.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当年度纳税情况证明(需注明分税种明细);5.真实性承诺函(见附件3);6.企业信用情况说明(企业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打印相应信息);7.关于不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和失信行为的声明(见附件4)。
四、相关事项
(一)材料报送。除文件规定需提供的材料外,申报受理部门可根据需要通知企业补充提交相关佐证材料。涉及需要财审或专审的事项,统一由工信部门组织实施。
(二)资金来源。涉及的奖补资金,均按现行财政体制执行(另有规定的除外);符合本文件规定同时符合其他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奖补(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注意事项。申报企业以虚假材料申报、发生“一票否决”事项、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解读机构:漳州市工信局
解 读 人:产业协调融合科
联系电话:0596-2023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