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其他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工业龙头企业评估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漳工信投资〔2023〕110号

各县(区)工信局,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科经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工业龙头企业做优做强,我局制定了《漳州市工业龙头企业评估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28日印发

漳州市工业龙头企业评估发布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突出工业、突破工业”,推动我市工业龙头企业做优做强,促进产业链配套协同,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漳州市工业龙头企业,指在我市工业相关重点产业领域具有较大规模、较强实力、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重点骨干企业。 

第三条工业相关重点行业领域主要根据我市现有产业发展基础,选取食品加工、石油化工、装备制造、建材家居、冶金新材料、电子信息、绿色纸业、医药健康产业等相关领域重点行业(每个重点行业根据行业具体特点再划分为若干个细分行业)。

第四条市工信局牵头开展市级工业龙头企业的评估发布和管理工作。各县(区)工信部门负责组织和推荐辖区内工业龙头企业,同时相应做好跟踪管理工作。

第五条漳州市工业龙头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并由市工信局发布。

第二章  龙头企业评估因素

第六条 龙头企业的评估因素:

(一)营收规模大。企业营收规模在本行业或细分行业领域处于全市领先地位,原则上营收规模居我市行业前10%且年营收在1亿元以上(行业的申报标准见附件一,)或通过正在实施的重大项目有望迅速达到全市领先地位,(细分行业及每个细分行业的企业数量选择根据该行业在我市的发展规模和水平而定),根据每个产业的发展情况确定龙头企业数量。

(二)发展水平高。技术水平先进、模式创新、发展前景好,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原则上企业能耗水平不低于行业能效基准水平、研发投入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亩均论英雄”A类企业及获评国家、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国家级、省级的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设计中心等称号的企业优先评定。

(三)行业带动性强。企业行业影响力和带动力大,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展起到明显引领、带动作用。企业有在项目建设、技术改造、并购扩张、市内产业链上下游配套采购合作带动等明显实施项目优先评定。

 

第三章  申报发布程序

 

第七条每年组织市级工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明确申报时间、申报条件、具体要求等事项,每年实行动态更新管理,名单进行增补或调整并予以发布。

第八条各县(区)工信部门围绕本办法第三条所列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照第六条所列条件负责龙头企业评估,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漳州市工业龙头企业申报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申报意见报市工信局。

第九条市工信局收到各县(区)工信部门推荐意见后,结合细分行业在国内总体发展水平和龙头企业评估因素综合考虑,进行审核、排序,择优提出拟发布的市级工业龙头企业建议名单,经综合研究后发布漳州市工业龙头企业名单。

第十条符合省级现有龙头企业或龙头培育企业申报条件的,应优先申报省级工业龙头企业。

 

第四章  跟踪管理及协调

第十一条各县(区)工信部门应将漳州市工业龙头企业作为日常管理、服务的重点,动态跟踪、掌握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提出的困难问题;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政策支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辅导,帮助龙头企业优先享受各级各部门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龙头企业同一时期实施的不同项目,可叠加享受市级财政资金奖补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鼓励县(区)结合龙头企业发展目标、发展战略和实际需求,与龙头企业签订“一企一策”协议,依法依规在项目用地、资金补助、环境容量、能耗指标、教育医疗、人才引进、住房配套等方面提供精准政策支持,有针对性地破解龙头企业发展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主动帮助龙头企业融资对接、技术创新、技改提升、市场拓展等,推动龙头企业持续发展壮大。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1.漳州市市级工业龙头企业行业申报标准条件

       2.漳州市市级工业龙头企业申报书

        3.漳州市市级工业龙头企业申报表

           4.承诺书

 

 

 

附件1

漳州市市级工业龙头企业行业申报标准条件

 

市级工业龙头企业申报标准条件评估遴选原则主要以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为主,且发展水平高、发展前景较好、具有较强品牌效应及推动产业上下游协作配套的带头作用,同时统筹考虑行业内企业数量、细分领域均衡分布。市级工业龙头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各行业工业龙头企业的申报标准条件如下:

产业集群

分类

制造业细分行业

市级评估建议标准

行业前列占比

营收

食品加工

13农副食品加工业

10%

5亿以上

14食品制造业

10%

5亿以上

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0%

5亿以上

石油化工

2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15%

5亿以上

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0%

5亿以上

28化学纤维制造业

10%

5亿以上

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0%

3亿以上

装备制造

33金属制品业

10%

4亿以上

34通用设备制造业

10%

5亿以上

35专用设备制造业

10%

3亿以上

36汽车制造业

10%

5亿以上

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0%

5亿以上

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0%

4亿以上

43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0%

1亿以上

建材家居

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0%

2亿以上

21家具制造业

10%

2亿以上

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0%

5亿以上

冶金

新材料

31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0%

5亿以上

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0%

5亿以上

电子信息

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0%

5亿以上

40仪器仪表制造业

10%

1亿以上

绿色纸业

22造纸和纸制品业

10%

5亿以上

23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0%

3亿以上

医药健康

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0%

4亿以上

27医药制造业

10%

5亿以上

其他

17纺织业

10%

3亿以上

18纺织服装、服饰业

10%

3亿以上

19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0%

4亿以上

41其他制造业

10%

3亿以上

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0%

5亿以上

附件2

漳州市市级工业龙头企业申报书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 机:

邮箱:

申报日期:  年  月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制

附件3

漳州市市级工业龙头企业申报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全称

注册日期

注册资本

(亿元)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企业联系人

企业联系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企业类型

(在所选的□上打√)

国有□  民营□  台资□  港澳□  外资□  其它□

所属行业

(在所选的□上打√)

食品加工□  石油化工□  机械装备□  建材家居□  冶金新材料企业□  电子信息□  绿色纸业□  健康医药□ 软件和信息产业 □ 

其他(□  )

主营产品、技术及服务

 

二、近三年企业主要生产经营指标情况

年度

营业收入

(亿元)

利润总额

(亿元)

税收总额

(亿元)

资产总计

(亿元)

三、企业发展情况

(一)企业情况简介。包括企业主营业务、行业地位、主要发展特点亮点等。

(二)技术发展水平。包括企业研发机构、研发投入、能耗水平、产品技术创新和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等。

(三)行业带动情况。包括企业行业影响力,漳州市内配套采购合作情况和对产业链上下游带动情况。

四、申报推荐意见

我单位所填写的本申报表内容和数据均真实、准确、合法,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申报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县 县(区)工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承 诺 书

本单位承诺:

1.本申报书中所填写的内容和数据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2.提供的申报资料和文件内容真实、可靠、事实存在。

3.涉及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明晰完整,归属本单位或技术来源正当合法,未剽窃他人成果,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

4.申报表格中所列的(如有)子公司均为集团控股的子公司。

5.近三年内,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黑涉恶、且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超能耗限额标准或严重环境违法等行为。

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由本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