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科经局):
根据《漳州市工业龙头企业评估发布暂行办法》(漳工信投资〔2023〕110号,以下简称《办法》),对工业龙头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管理,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市级工业龙头企业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1.在漳州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已纳统企业或已纳统企业的所属集团公司。
2.企业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3.企业具有较大的营收规模。企业营收规模在本行业或细分行业领域处于全市领先地位,原则上营收规模在我市行业10%以内且年营收在1亿元以上(行业的申报标准见《办法》中附件1)。
4.企业在行业内具有影响力和带动力,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展具有一定带动作用。
5.信用记录良好,没有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二、申报程序
(一)县区工信部门初审。各县区工信部门负责组织所辖范围内工业龙头企业的申报推荐工作,对照申报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相关数据和资料的逻辑性和完备性严格审核把关,择优推荐,积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正式行文报送我局。
(二)组织评选。对县区推荐的工业龙头企业名单,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提供的相关数据进行审核。
(三)公布名单。评选通过的市级工业龙头企业名单经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我局发文公布。
三、申报材料
1.漳州市市级龙头企业申报书(详见附件2);
2.申报企业数字化水平诊断信息(详见附件3);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近三年企业营业收入相关佐证材料(包括统计年度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
5.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相关佐证材料;
6.企业信用经营情况证明。
四、申报要求
1.已列入省市级工业龙头企业名单的企业无需再申报。其中已列入2023年第一批市级工业龙头企业名单的企业,请每家企业填写《申报企业数字化水平诊断信息》(附件3)、《漳州市市级工业龙头企业情况跟踪台账表》(附件4)。如发生企业名称变更、停止生产经营或注销情况的,请说明相关情况,一并报送有关材料。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请各县区工信部门于申报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汇总表(附件1)、申报表(附件2)、数字化水平诊断信息(附件3)、台账表(附件4),纸质材料均为一式一份,报送至我局投规科,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zzjmwdz@163.com。
联系人:戴玉琼、李昌,联系方式:2059857。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