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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漳州市产业领军团队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漳工信函投资〔2025〕78号 

各县(区)工信局,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经发局(科经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漳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和支持办法〉的通知》(漳委人才办〔2025〕17号)要求,请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工信部门积极组织开展2025年漳州市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标

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通过重点扶持和跟踪培养,打造一支高技术、高成长、强引领的产业人才队伍,造就一批实体经济“单项冠军”“专精特新”“链主”企业。计划遴选5名左右(不含待引进团队),支持已在我市创领办企业的现有团队,或有意向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到我市创领办企业的待引进团队。重点向山区、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

二、资格条件

(一)现有团队应具备条件

1.团队带头人需符合下列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外国专家一般不超过65周岁,优先支持40周岁以下的青年人才和海外人才。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具备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在漳创领办企业的,需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或技术总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受聘于漳州市内企业的,须与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每年在漳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劳动(聘用)合同,拥有一定公司股份。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拥有核心专利等知识产权;②作为负责人获得过重要科技奖项(如科技进步奖)或主持完成过重大科技项目;③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④曾获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奖项;⑤担任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负责人;⑥已认定为漳州市级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或符合相应认定条件)。

2.团队成员需符合下列条件:团队成员(含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其他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包含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人才。团队第一、二核心成员应为专业技术人才,具备较强的研发和产业化能力,在漳工作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6个月。团队带头人与团队核心成员具备较好的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团队成员拥有核心专利等知识产权;②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获得科技奖项或承担科技项目;③参与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④曾获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奖项;⑤作为骨干成员参与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建设;⑥曾在省内外相关领域知名企业担任过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⑦已认定为漳州市级E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或符合相应认定条件)。

3.团队所在企业须在漳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3年及以上,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省内领先的技术成果,技术水平先进,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项目已完成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企业要具有较高研发投入水平,其中: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下的,年度R&D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及以上2亿元以下的,年度R&D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亿元及以上的,年度R&D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或不少于2000万元。

(二)待引进团队应具备条件

1.团队带头人有海外(境外)、省外创业经验;或者曾在国际、国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过中高级管理职务,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或者曾在海外、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其中:来漳创办企业的,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总投资的30%以上;受聘于漳州市内企业的,要拥有一定公司股份。

2.团队成员(含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团队有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核心成员,成员结构稳定合理,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和互补性;团队研究方向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省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并能产业化生产。

3.团队入选后,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须在6个月内与申报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每年在企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劳动(聘用)合同;申报时企业尚未落户的,需在入选后6个月内在漳州市注册企业、正式落地。

国内外知名高校应届的毕业生、博士后、团队成员均在40岁及以下的青年人才,申报时不受任职(工作)经历和职务要求限制;对总体达到我省特级人才层次的海外(境外)人才,申报时可不受年龄等要求限制。

国家级相关人才计划(项目,不含青年项目)入选者,省级产业领军团队、省级、市级“双创之星”等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支持的对象不再参与申报。

三、申报程序

由企业申报、相关单位推荐,采取线下申报的方式,具体如下:符合条件的团队,由团队所在企业向辖区工信部门申报(含市属国有企业),推荐部门根据推荐团队情况征求纪检、公安、市场监管、环保、税务、征信等部门意见后,由县区工信部门会同人才办审核同意后推荐上报。漳州市产业领军团队入选者,视团队情况分三档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支持。

四、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报材料

1.漳州市产业领军团队申报书(附件1)。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身份证、护照或台胞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2)最高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证书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位认证,认证证书最迟在实地考察结束前提供);(3)漳州市全职工作时间证明(来漳后第一次缴交的完税或社保证明,以及申报前6个月在漳的完税证明或社保证明;聘用合同条款中须含年度在漳工作或服务的时间);(4)企业营业执照、股权结构证明以及投资入股证明;(5)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主营业务收入证明、研发投入证明以及相关项目已完成投资额证明;(6)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7)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8)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9)其他个人信息表和证明材料(待引进人才另需提供与相关地方或部门签订的创业或工作意向协议等)。

如申报人有部分材料无法及时提供,可由申报单位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后“容缺申报”,所缺材料除特别规定外,应于综合评审结束前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申报单位应将申报书(需加盖公章)、证明材料(一律A4纸复印,需编写目录,注明页码,按清单要求排序)一式2份,装订成册,侧面书脊标明企业名称,连同人选信息汇总表等一并报送所在县区工信部门。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pdf和word版各一份,以“所在单位+申报人姓名”命名)。

(二)推荐单位应对所推荐团队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填写《2025年漳州市产业领军团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

五、其他事项

(一)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工作,按程序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申报,加强对申报工作的指导服务和过程监督,9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市工信局投规科。

(二)申报人应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特殊情况不可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申报单位及推荐单位要对照通知要求认真核实、严格把关,特别是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逐一审核确认。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用人单位及个人一律不得申报、推荐。

(三)各县区工信部门报送申报文件须通过机要交换或专人取送,不得使用互联网、手机、微信等传输相关信息。

联系人:杜钊楠,联系电话:2059857。

 

附件:1.2025年漳州市产业领军团队申报表

2.2025年漳州市产业领军团队推荐名单汇总表

 

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8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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